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有关规定,经审查,宜丰小青坛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许可证申请符合发证条件,宜丰县宾顺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许可证申请符合变更条件,我局予以批准。
现将证书编号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附件:1、发证企业汇总表
2、变更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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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