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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开展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1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阳新区(以下简称“三区”)食品药品监管,提升食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思维。1115日至17日,宜春市食药监直属分局在温汤镇举办了三期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校园食堂、食品药品生产使用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共计300余人参与培训。

 

开班仪式上,直属分局局长孙绍文主持并强调了会场纪律,365官方网站副局长曾媛、调研员吴小文到会并宣布培训会开班。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阳新区分管食品药品领导游明华、任连生、闵小谦莅会并对参加培训的企业提出要求。

曾媛强调,食药监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餐饮单位、校园食堂、药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要强化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意识,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关;各位学员要加强培训学习,力求学出成绩,全面提升技能水平。

曾媛希望在座的各位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并将培训班的内容带回去,做好企业内部的培训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三区食品药品持续稳步好转,确保三区平安!

吴小文指出,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食品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容忍点低。在座的各位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维护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敢于担当,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重任。

吴小文强调,食品安全无小事,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管。要坚持重典治乱,严字当头。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作出的指示要求,用“四个最严”的标准作为执法的标杆。

 

培训班分别就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食堂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要求、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重点讲解了食堂加工场所布局要求、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食物中毒、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内容,并结合具体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本次培训授讲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反响很好。一是参训人员对餐饮服务食品法律知识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了解;二是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管理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有了更可靠的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依据;三是进一步增强了食品药品各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了三区的平稳发展。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三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望推进“三区”食品药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性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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